云南楚雄:发挥强化案管协调服务监督职能

03.03.2015  12:45

      云南省楚雄州检察机关以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争创全省一流案管工作为目标,强化协调、服务、监督,在促进科学管理、强化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效能、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做了一些有效的尝试。
  主要做法是:
  一、党组重视抓协调,确保案件管理出成效。
  一是抓人财物的保障协调,树立案管部门的权威。院党组把案件管理工作作为全州检察机关“一把手”工程来抓,积极争取党委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全州统一组建案件管理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培训业务人员,统一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配置,统一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确保人财物迅速到位,推动案管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抓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顺畅运行,为案件集中管理奠定基础。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的有利时机,州院及时召开案管工作研讨会,针对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定了《楚雄州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包片负责指导实施意见》、《案管办对公诉案件的操作办法》、《案管办对自侦案件的操作办法》、《案管办、民行处、控申处受理案件指导细则》、《案管办对侦查监督案件受案规范》等相关文件,规范了案件受理的相关程序和标准。州、县两级院通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工作格局,统一组织两级院各业务部门分片负责、包干实施,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基层院和业务部门,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亲自督促协调,根据开展情况进行口头批评和书面通报。自2014年2月17日全州统一上线运行以来,州县两级院对案件集中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早发现、勤思考、多请示、速解决,形成了良性互动、整体联动、分级负责、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良好局面。
  三是抓案件管理成果的分析运用,推进检察业务科学规范管理。院党组对案件管理工作坚持实行责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强化了全体案管人员的责任意识。2014年全州案管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3521件,均做到及时登记、及时移送、及时办理。全州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实现了覆盖范围广、数据汇集快、信息共享全、整体效益突出的效果。案管部门每季度制作《统计分析报告》,定期为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提供数据信息与类案分析,对全州检察业务工作进行精细化、科学化分析,为院领导运筹决策、整合资源提供有效的服务,促进了全州检察业务工作的科学规范管理。
  二、案管部门强服务,确保系统运行出效能。
  一是强化综合技术服务,提高系统运行效能。针对网上办案、网上履行检察职能出现的系列新问题,案管部门着眼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大局,以服务办案部门,提高办案效率为原则,勇于担当、主动协调,除了解决网络技术问题外,还结合办案流程,着力为上线运行的11个检察业务部门履职提供全方位服务。根据问题特点,整合资源、积极作为,切实解决上下左右联动中遇到的收送案标准、不同案件的文书种类、案卡填录、共享设置等业务和技术问题,扎实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强化案件录入、流程提醒服务,提高网上办案效能。坚持从源头上规范案件来源,完善案件信息录入,建立受案台帐,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录入各类案件的同时,辅助以台帐登记,实行系统、台帐双重审查,确保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管控到位。案管办对办案流程及时跟踪监督,办案期限实现系统预警、案管提醒“双保险”,杜绝了超期办案情况的发生。严格送案管理,对已办结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诉讼文书、案卡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查,对于案卡填写不全的情形及时督促补充,确保案卡信息填录准确、规范、完整。案件办结后案管办派专人及时送达案卷,减少了中间的流转环节,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是强化对外协调服务,提高网络运行质量。注重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等有关部门的交流,积极主动的与其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及时就受案范围、法律文书内容、移送案件时间、案件受理审查内容、卷宗材料装订、换押证处理等问题进行沟通,为把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入口关”创造条件。对于受理存在争议的案件,协调移送机关与业务部门,商定是否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主动与移送机关协调做好解释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大大提高了案件受理的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监督与服务并举,质量和效率并重。
  三、运用平台严把关,确保执法办案受监督。
  一是严把办案程序关,把司法规范的“软要求”变成网络运行的“硬约束”。全州各级院所有案件都严格按照系统预设的节点进行办理,使司法办案过程可视、可控、可查,杜绝以往存在的一些诸如先采取强制措施后履行审批手续、“借时限”等问题的发生。案管部门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全程跟踪监督,对办案期限、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督,杜绝了超期羁押和超时限办案,缩短了办案周期,确保了办案质量。严格文书网上制作、网上审批、网上用印制度,强化监管,确保文书规范;同时,做好对统一接收外来法律文书的登记、移送工作,确保节点控制和有序流转。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和要求,切实做到“单证一致”,入库由案管办统一办理,出库时进行严格的单证审查,通过监管,2014年全州检察机关实现已办理案件涉案款物管理“零投诉”、“零违纪”的目标。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把内部监督及办案风险防控落到实处。全州案管部门坚持办案过程中的流程监控与业务部门同步审查相结合,通过系统严格的流程节点控制,使违规办案无法流转,确保了办案质量。加大所办结案件的质量评查力度,查找案件风险点,提出办案风险防范措施,着力提高干警自我监督意识及办案部门的风险防控意识。
  三是严把案件数据统计分析关,把科学管理、服务决策落到实处。全州检察机关将案管工作与全院工作大局相结合,坚持和完善集中统计机制,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检察统计系统数据衔接对比为契机,通过规范系统信息填录、做好数据信息的源头控制,严格统计数据审核,严禁擅自修改往月录入的案件信息,确保统计质量。严格执行数据查询审批程序,确保统计数据安全保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深化对办案情况的综合分析,深入挖掘数据资源,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开展“季度统计分析”工作,由单纯的数据汇总报送转为制作《统计分析报告》,对各类案件的办理数据进行指标化、图表化的分析和信息汇总,定期呈报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方便院领导统筹全局和督促指导工作,促进了全州检察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锤炼队伍强素质,确保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以案管队伍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带动检察队伍信息化能力提高。州院案管办认真抓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计划的实施,精选一批案管办骨干参加授课师资力量的培养,采用集中培训、重点指导、包片负责的形式,组织指导全州检察人员实现统一应用、规范操作,做到“全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各级院分管案管部门的院领导及案管办负责同志做好表率,带头进行学习,做到熟练操作和应用。两级院案管办骨干分片责任进行具体指导,尤其是注重加强对本院检察长及业务条线负责人的培训,带动全体检察干警积极学习,实现“人人学,人人会”的目标。
  二是抓全州案管队伍人才建设,培养适应检察改革、具备综合业务实践能力的骨干。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特殊的职能定位对案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全州两级院党组按照队伍专业化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优势,通过严格推选和审核评定程序,推荐了一批业务精干、便于调配、善于解决问题的业务应用骨干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人才库”,有针对性的解决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了办案人员运用系统的熟练性和规范性。全州检察机关选优配强案管人员,把培养业务性、综合性、复合性的案管人才放在首位,通过专项培训、岗位练兵、外出学习等形式,多学、多干、多交流,拓宽视野,不断提高案管队伍的业务素养和专业水平,努力使案件管理工作做到管理科学、监督有力、服务高效、参谋到位。
  三是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通过横向和纵向比较的方式,为院领导直观了解10县(市)院及其内设部门在全州的办案情况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每次结果通报后,10县(市)基层院和州院业务部门高度重视,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教训,调整优化办案力量配置,此举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形成了争先创优抓业务、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