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09.12.2014  12:57

      提案号:122446提案者:代罗新  提案标题:关于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

      □ 记者 赵子忠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重视核桃产业抚育提质,积极培育林下经济,发展三七、重楼、灯盏花等生物药业基地35万亩”的工作部署。这是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加强核桃抚育管理是促进核桃生长,尽快提高产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在林冠下开展农、林、牧等多种项目的符合经营,在林下种植三七、重楼、灯盏花等生物药业和进行土鸡、野猪等特色养殖,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好项目。

      “目前,由于农户投入资金不足,缺乏科学管理等因素,林下种植、养殖都零散,形不成规模,效益低下,难以推动产业的快速、高效发展。” 漾濞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代罗新告诉记者。

      代罗新建议,发展林下经济促进农民增收首先要做好科学规划,由农业局牵头,林业、畜牧、科技等相关部门参加,根据地理海拔、土壤气候做好区域发展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探索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其次做好示范带动及做好科技服务。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立足本地实际,选择适宜模式,示范推广林菌、林药、林禽、林畜等多种发展林下经济模式。组织农民进行科技培训,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进推广林下种、养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同时加大对林下产业的扶持力度,统筹兼顾促进林下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由于林下产业发展投入较大,一般农户无力投入。政府可制定出台林下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扶持农户发展,并将林下产业的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促进林下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014年3月,州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到2017年全州利用林地500万亩发展林下经济,实现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目标。要求各县市结合本地的自然条件、林地资源、市场需求等实际,结合国家、省、州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科学制定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突出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资源采集及加工、生物质能源、森林景观五大重点。2014年5月9日,州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的意见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组织编制各地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和全州林下经济发展规划。

      《大理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从2014年起到2017年,州级财政每年安排12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发展州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12个,每个补助10万元。全州每年重点扶持6万亩新发展林下种植基地,每亩补助100元(其中,州级每亩补助50元,县市每亩配套补助50元),共补助600万元(其中,州级财政补助300万元,县市配套补助300万元)。州级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发展12个林下畜禽养殖场(大牲畜养殖场养殖规模200头、匹以上,其他养殖场养殖规模万只、羽以上),每个养殖场补助5万元。同时,还要求州、县市两级制定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

      从2014年起到2017年,科技支撑和规划方面,州级财政每年安排60万元,用于林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和科技推广。在下一步工作中,州林业局将会同农业、科技、畜牧等部门加强技术方面的指导服务,引进和推广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的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组织编写《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技术使用手册》,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种、养殖农户的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