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速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年内三级公立医院全参保
日前,云南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今年年底前,全省三级、二级公立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100%、90%。这是我省在政策上对保险业服务民生工作的再次支持。
《实施意见》提出扩大商业健康保险供给,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医疗费用保险、疾病保险等传统商业健康保险,开发药品不良反应保险,发展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等创新型商业保险,不断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据了解,目前,云南省有32家保险公司可以经营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健康保险产品涵盖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与基本医保衔接的医疗费用保险、疾病保险等传统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迅速。2009年至2015年5月,全省商业健康保险累计赔付支出80.34亿元,有效发挥了商业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
为加快云南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从2015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层次。同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保险业在精算技术、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稳步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各类医疗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完善商业保险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
据云南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要求保险业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健康保险单独核算、风险管理、核保、理赔和数据等制度。加强健康保险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发挥统一法人管理和机构网络优势,不断创新和丰富健康服务方式,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另外,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完善财政税收等支持政策,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将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的重要抓手,加快培育发展。(春城晚报 记者虞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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