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暨昆明市分中心举行揭牌仪式
云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4日
12月9日,云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暨昆明市分中心由省通信管理局搬至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12月14日举行揭牌仪式,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召集人张太原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强调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推进我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取得新成绩,为深化平安云南建设、维护全省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张太原首先代表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对新办公场所的按期启用表示祝贺!他指出,经过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全省反诈骗工作取得了显著战果。全新的反诈骗中心全面启用,特别是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的充实进驻,各大电信运营商、金融管理部门和主要商业银行的全面参与,诈骗电话预警劝阻实现了全覆盖,为我们综合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开展被骗资金及时止付冻结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支撑。
张太原要求,要注重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管理,注意对接好、整合好各部门工作,各相关单位派驻人员要立足本职开动脑筋,主动思考、积极建议,团结协作、群策群力,共同探索建立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特点规律,建立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机制。要明确工作重点,加大统筹打击力度。要着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骗能力,全面加强对被骗群众的劝阻工作和对被骗资金的及时止付、冻结工作,相关部门和行业要注意发现工作漏洞和违规行为,全面落实监管和整治措施,阻断电信诈骗的实施途径和渠道,全面加强我省发现、拦防、处置电信网络诈骗电话和信息的能力,努力实现诈骗电话打不进,被骗资金取不走。要树立工作目标,创造新的工作成果。全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创新工作思路,注重工作实效,力争到明年底,实现全省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被骗损失数进一步明显降低,主动破获案件数明显上升的“两降一升”工作目标。
揭牌仪式由省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巡视员王建中主持。省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董家禄,省通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剑,省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马竹青,省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朱斌,省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昆明市副市长、昆明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公安局局长刀勇,省银监局副局长马驰同志。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监局、昆明市公安局,省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和入驻商业银行部门领导及反诈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云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暨昆明市分中心于2016年8月在省通信管理局成立,12月9日搬迁至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新办公场所,12月14日正式投入运行。云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着力堵塞监管漏洞,最大限度地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整合各成员单位工作,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加强对下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开展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防范、打击、治理工作,今年8月至今,共成功劝阻了接到诈骗电话后准备转账、汇款的被骗群众2515人,成功避免案件发生2515起,按2015年电信网络诈骗案均损失3.7万元推算,避免被骗损失9300余万元。
云南省反电信网络诈骗劝阻典型案例
一、2016年8月31日,红河州反电信网络诈骗分中心接到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指令:诈骗分子真正以冒充公检法手段对号码为1376949xxxx的机主实施诈骗。接到指令后,劝阻民警迅速开展劝阻,连续拨打受害人电话均处于占线状态,劝阻民警一边向受害人发送劝阻短信进行提醒,一边联系辖区公安机关查找受害群众的亲属和单位进行间接劝阻。经查,开远市的赵某某多次接到一个自称是湖州市公安局的民警的电话,对方告诉赵某某涉嫌违法犯罪,让赵某某按对方提示操作汇款到对方帐号进行核查,后来赵某某在开远市东风路工商银行ATM机上汇款28000元。当我劝阻民警找到赵某某时其仍然对诈骗分子深信不疑,并对公安民警的劝阻表示怀疑,并坚持还要向对方转账30000元。最终,辖区民警联系到其单位领导对其进行多次耐心劝阻后,赵某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二、2016年9月6日,红河州反电信网络诈骗分中心接到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指令:诈骗分子真正以冒充公检法手段对号码为1598738xxxx的机主实施诈骗。接到指令后,劝阻民警连续拨打受害人电话均处于占线状态,劝阻民警向受害人发送劝阻短信进行提醒,大概10分钟后,接到该群众回电,经了解,蒙自市的李女士接到一自称福州市公安局民警电话,对方称使用李女士身份信息办理的一张银行卡涉嫌犯罪,需要李女士配合调查,询问了李女士家的银行卡及基金、保险情况,要求李女士不要声张,并去寻找一家带座机的隔音效果好的宾馆开个房间听候指示,当李女士在宾馆中等待对方下一步指示时,李女士及时看到劝阻民警发送的劝阻短信,才识破对方骗局,共计避免群众损失大概70000余元。
三、2016年9月18日,玉溪市反电信网络诈骗分中心接到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劝阻指令:诈骗分子正以冒充公检法手段对号码为1508771xxxx的机主实施诈骗。劝阻民警立即通过电话与被骗号码机主联系,但对方电话一直占线,初步判断可能是正在与诈骗分子通话。民警通过相关查询,查实事主真实信息;同时,通过工作进一步获悉其丈夫系一煤老板。至下午14时许,受害人的电话从一直占线转变为一接通即挂断的状态。
警情引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刑侦支队指派红塔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找到其多名家属和同事说明情况,发动其亲友和同事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查找工作。同时,红塔分局增派20余名民警组成工作组,多方面开展查找工作。在相关警种及事主亲友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当日下午14时40分左右,民警在中心城区新兴商务酒店一客房内找到受害人。经过一番劝阻和解释,其才反应过来自己遭遇的是诈骗分子布下的骗局。其称于当日中午12时许接到自称是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的电话告知其涉嫌非法洗钱罪,将对其实施拘捕,同时通过彩信发给其一张载有其身份信息和相片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拘捕令”照片,随即逐步陷入骗局。按照诈骗分子的要求,其避开所有人的视线,重新购买了一部手机并登记了一个新号码与诈骗分子保持联系;同时为便于“接受调查”,其到新兴商务酒店登记入住以免受到外界“干扰”。至民警找到其时,一共被骗10000元。受害人弄清真相后对民警的工作表示感谢,并告诉民警:如果当日不及时找到她,她紧接着还要转账40余万元。
四、2016年10月14日,保山市反电信网络诈骗分中心接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指令:诈骗分子真正以冒充公检法手段对号码为1591190xxxx的机主实施诈骗。接到指令后,劝阻民警立即打电话给机主,但机主根本不相信自己正在被骗。在找不到机主位及家属的情况下,劝阻民警迅速查找并拨打机主经常联系的电话,并告知其朋友机主正在被骗,请其劝阻机主请勿相信骗子。通过机主朋友劝阻,最终机主没有受骗,经询问得知机主可能被骗52000元钱。
五、2016年11月4日,保山市反电信网络诈骗分中心接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指令:诈骗分子真正以冒充公检法手段对号码为1592504xxxx的机主实施诈骗。接到指令后,劝阻民警立即打电话给机主,但机主不相信自己正在被骗,之后机主电话一直占线。保山市反诈民警分析机主可能正在前往附近银行进行转账,立即通知辖区派出所立即到莽水乡的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进行守候,在派出所民警到了信用社10多分钟后机主就到了信用社,民警立即对受害人进行了劝阻,经民警询问机主的银行卡里边约有7000元钱。
六、2016年11月8日,富源县中安街道蓝某在名为“天天网”的购物网站购买价值30余元的商品。2016年11月9日18时,蓝某接到一名自称“天天网”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当事人购买的商品无法供货,以退款为名,通过钓鱼网站骗取蓝某银行卡账户和身份证件信息,并要求蓝某将银行卡绑定微信,后骗取蓝某消费验证码。随后蓝某发现其建设银行卡上的资金被转走101105元。
案发后,蓝某及时赶到到富源县公安局中安派出所报案,民警迅速与银行联系并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经过调查发现,蓝某的101105元资金被转账到名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账户上。在民警调查过程中,骗子一直与蓝某联系,向蓝某索要手机动态密码。民警及时制止蓝某,并要求其不能将手机动态密码告诉骗子。后办案民警和蓝某一起到银行,经过与银行工作人员的沟通,于2016年11月10日成功将蓝某被骗至“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资金赎回。
七、2016年11月10日14时36分,玉溪市反电信网络诈骗分中心接到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劝阻指令:诈骗分子真正以冒充公检法手段对号码为1597494xxxx的机主实施诈骗。玉溪市分中心劝阻民警立即联系受害人,对方电话一直在通话中,劝阻民警立即联系移动公司请求协助,中断受害人电话,期间,民警迅速联系受害人家人,要求其家人尽快找到受害人。下午19时许,受害人反馈,骗子以其个人信息泄漏,被他人办理银行卡,存在犯罪行为为由,要求其按照“警方”指令到ATM机操作,当时被骗2000余元。随后因电话停机无法与骗子联系,其余银行卡里的钱未被骗走,回家后才知道被骗。
八、2016年5月27日,昆明市反诈分中心接到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指令:诈骗分子正以冒充公检法手段对号码为1598871xxxx的机主实施诈骗。接到指令后,劝阻民警立即与受害人取得了联系,并让其不要相信诈骗人员说辞,但当时受害人对诈骗分子深信不疑,坚持要转账,在民警多次耐心劝阻下,该女子最终没按诈骗分子要求转账。经了解此女子接到自称是天津移动公司的诈骗电话,对方告知因其办理的一张电话卡欠费2000元,将对其电话进行停机处理,并要求其结清所欠话费。当事人相信诈骗分子的说辞,便将个人信息及银行卡号详细告诉诈骗分子,并按对方要求拨打了所谓的天津某派出所电话报案,随后按诈骗分子冒充的民警要求,准备前往银行汇款4.2万。
九、2016年9月17日,昆明市反诈分中心接到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指令:诈骗分子正以冒充公检法手段对号码为1388877xxxx的机主实施诈骗。经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张警官电话劝阻,了解到受害人被诈骗分子恐吓,以受害人替毒贩洗钱为名,需要将45000-50000元保证金转账到诈骗分子账号,并要求添加诈骗分子微信号。经过张警官耐心的讲解,最终使受害人认识到自己正在受骗,避免了用户损失。成功劝阻后,受害人于次日来到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表示感谢,并称赞我们的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十、2016年11月2日,昆明市反诈分中心接到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指令:诈骗分子正以冒充公检法手段对号码为1592510xxxx的机主实施诈骗。民警即刻与受害人取得了联系,并了解到诈骗分子以受害人在上海办理一张医保卡并套取巨额医保费用为名,要求受害人协助调查,后告知需将30000元保证金转账到诈骗分子账号,受害人对诈骗分子所说深信不疑,已经在银行准备打款。我中心工作人员先稳住受害人激动的情绪,后耐心揭露诈骗手段,最终使受害人认识到正在受骗,打消打款念头,避免损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