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检察院积极适应反恐工作新形势 主动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07.02.2018  18:22

1月30日,文山州检察院召开院机关会议,传达学习贯彻“12·22”全国反恐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及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江玉昌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贵华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当前国际、国内反恐怖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对即将到来的全国、全州“两会”和春节安保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全州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反恐怖工作的新形势,积极适应新时代反恐工作新要求新挑战。

会议指出,全州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反恐怖斗争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作为身处基层一线的检察机关,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主动投入反恐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全州检察机关尤其是文山州检察院机关反恐怖预警和响应工作组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抓紧抓好会议精神落实,做好岁末年尾各项检察工作。一要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反邪教反间谍斗争,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等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持续开展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继续重点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传销、拐卖等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二要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力做好岁末年尾治安防范工作。积极参与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作用,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三要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由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办理的案件以及可能引发上访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尚未化解的信访结案、上级机关交办的突出信访案件、办理中的信访矛盾突出的案件以及群体上访或有可能进一步信访的各类案件,将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确保州“两会”和春节期间无涉检进京赴省信访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