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协提出“双11”购物六项注意
08.11.2017 01:52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017年11月07日 10时18分00秒 来源:云南信息报
本报讯 记者张丹玫 即将到来的“双11”已经成为了民众消费购物的盛会,各大电商网站、甚至线下门店均推出“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一系列促销活动。在此,云南省工商局、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出“双11”购物六项注意,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
选择信誉度较高的专业购物网站。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的购物网站进行消费,注意核实该网站是否具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的红盾标志。
选择海淘、代购时,要寻找可靠的官方购物网站,不要轻信个人代购和非官方网站。
对拟购买商品提前做好功课。消费者应对拟购买商品的材质、规格型号、功能、价格、售后服务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关注所购商品是否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应知晓以下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
尽量不买急用或生鲜类商品。
保存证据及时维权。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聊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快递单、发货/送货单、购物发票等相关网络购物证据,以便日后维权和享受保修等售后服务。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8.11.2017 01:52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2017年第6号消费提示—“双11”消费提示
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消费提示
2017 年第六号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