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来临 购买保健食品要“三确认”

01.10.2017  21:52

   新华网昆明9月30日电(詹晶晶)国庆、中秋“双节”来临,广大群众购买保健食品开始进入高峰期,云南省食药监局提示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避免听信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切实做到三个“确认”。

   一是确认标志。云南省食药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不要购买没有产品注册批准文号或者与批准信息不符的保健食品。相关产品的注册信息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生产企业许可信息可查询产品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

   二是确认功能。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目前我国审批的保健食品只有27种保健功能,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分辨。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有的还标注不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择时也必须加以注意。

   三是确认购买渠道正规。费者应选择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药店、商店、超市以及合法的网站购买保健食品。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购物时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保留购物发票及包装盒等购物凭证,权益受损时可作为投诉依据。

   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消费者可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1。(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