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纪检组组长董敏到西双版纳法院调研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月18日-1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董敏到西双版纳法院,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调研。
11月18日上午,董组长到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听取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院党组班子成员参加汇报会,常务副院长吴邦胜主持汇报会。版纳中院纪检组组长史亚奎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查办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几方面进行了汇报。吴邦胜副院长向董组长汇报了版纳中院同步录音录像法庭、远程视频提讯系统、数字化审委会系统、网上办案办公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情况。
董组长专门就在信息化建设中如何开展廉政风险防控,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与党组班子成员进行了探讨。听取汇报后,董组长对版纳中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积极评价,认为中院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真正履行主体责任。践行制度抓落实,规范法官行为,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并整合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内外监督。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有力推进,在庭审、办案、办公中得到深入应用,加强了管理,强化了监督。
董组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组织法院干警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把依法治国的精神贯彻落实下去,强化担当和责任;二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三是加强管理,强化5个方面监督。强化对法院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廉政制度;强化对审判执行岗位的监督,综合运用执法过错追究,案件质量评查等手段,特别是发挥廉政监察员作用,加强监督;强化对干警业内活动和业外活动的监督,扩大监督渠道,督促干警遵守8小时以外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外部监督,深入推进“两个中心三大平台”建设;强化对查办案件的监督,建立奖励考评机制,既要注重查处,也要注重保护。四是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吴邦胜副院长代表党组进行了表态,表示要按照省法院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教育管理,力争队伍不出事。
11月18日下午-11月19日,董组长分别到景洪市法院、勐海县法院勐遮法庭进行调研,了解、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作者单位: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