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深入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2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上级文件督查重点工作要求,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近期,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抽调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昆明市危险化学品产品质量安全、西双版纳州特种设备安全开展监督检查,排查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检查组在听取了昆明市质监局对2016年昆明市及滇中新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后,先后前往云南安宁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安宁龙宝化工有限公司,通过查台账资料、现场问询的方式,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货验收、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以及产品流向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硫酸生产装置存在个别标识轻微缺陷、部分检验项目记录不详尽等问题,检查组已督促企业在12月30日前进行整改完善。
在西双版纳,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询、现场了解等方式,督查州质监局工作布置落实情况,并抽查景洪市市场监管局嘎洒市场监管所。督查组实地检查了勐仑植物园和洪发氧气厂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抽查了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危化品的使用登记及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日常管理措施、警示标识张贴、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处置等。
检查组要求,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为企业持续生产质量稳定合格的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提供保障。一是坚决贯彻国家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和在用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三是要严格做好危险化学品标识,强化危险化学品出厂流向的登记管理,保证可溯可查;四是要加强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设备保养、维修。
(昆明市质监局、西双版纳州质监局供稿,办公室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