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修订完善科技奖励政策
07.03.2016 11:25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自主创新,激发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热情,更加科学、系统和规范县级科技奖励制度,“十二五”收官之年,双柏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乘借州级修订完善科技奖励办法和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工作的强劲东风,与时俱进,顺势而为,及时对原有的科技进步奖励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通过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定批准执行。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一是将执行近十年的《双柏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修订为《双柏县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二是在原有“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基础上,新增“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合作奖”3个奖项,对新增设奖项的奖励对象、授奖范围、具体条件和评价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三是修订后的“办法”明确规定,双柏县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并对年度奖励项目总数实行控制;四是将一、二、三等奖的奖励力度由原来的5000元、3500元、2000元分别提高到8000元、5000元、3000元,分别提高了60%、42.88%和50%;五是每年安排奖励经费由原来的4.5万元提高到8万元,列入县财政专项预算。(张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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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2016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