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9个县达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标准

17.11.2015  09:20

    日前,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云南省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9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

    据了解,连日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五华区、富民县、红塔区、水富县、古城区、思茅区、开远市、景洪市、弥渡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77所。通过核查资料数据、召开座谈会、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对9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4个方面进行了督导检查。

    在日前举行的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议上,督导检查组认为,9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将提请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公布。(云南信息报 记者韩海阔)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