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财政局加强监管 确保惠民资金安全高效

15.02.2016  12:08

 

易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从2008年开始实施,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01个,其中,普惠制项目492个,美丽乡村项目9个。项目总投资16670万元,其中,村民筹资512万元,村民捐资6万元,以劳折资3168万元,以物折资453万元,村集体资金投入897万元,社会捐资144万元,整合其他财政资金3123万元,财政奖补8367万元。项目覆盖497个自然村,覆盖率达63%,项目村33722户农户121712人受益。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全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年来,易门县综改办在做好项目实施监管的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了项目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一是坚持民主议事的原则,项目建设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2008年以来,易门县每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在项目申报前都要召开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建设项目内容、工程概算、建设方式和相应的筹资筹劳方案,推举项目负责人和成立理财小组,并做好会议记录,做到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二是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保证项目建设不加重农民负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提前,为了不加重农民负担,易门县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

三是坚持“三公示”制度,保证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一公示建设方案,即每个项目在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前要向村民公示项目建设方案;二公示拟审批建设项目,即县级在项目审批前在政府信息网站公示拟建设项目情况;三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即项目竣工后要向村民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四是规范资金审批程序,保证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规范了项目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制定了统一的资金拨付申报审批表,每笔项目资金拨付都要经过村民理财小组、村委会(社区)、乡镇(街道)、县综改办和县财政局的层层审核审批。

五是实行县级报账制,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易门县规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不得虚报资金来源;社会捐赠、投工投劳及其他材料或物资投入要有依据;整合其他财政资金要有文件;群众筹资款、集体投入资金要存入县级财政专户;县级将财政奖补资金、群众筹资款、集体投入资金归集在一起进行会计核算,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将资金直接兑付到项目实施主体。既保证项目资金来源的真实性,又保证了项目资金兑付的及时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