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财政局三项措施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14.11.2014  11:05

施甸县财政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地发挥最大化作用。

一是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办法,确保财政资金在制度上得到有效规范。

二是分类管理。将财政资金监管分为三大类,即一般性支出、补贴性资金和项目资金。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标准;补贴性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项目资金通过报账制支出方式报账。

      三是强化监督。财政资金监管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通过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补助性资金监管与政策落实相结合,确保各项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财政监督与发挥资金效益相结合,对财政资金使用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