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财政局三举措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26.11.2015  11:3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沧源县财政局适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大力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

一是继续把民办校园、公建民营校园在校学生的营养早餐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供给。二是县政府每学年给予民办幼儿园幼儿500元/人、公建民营幼儿园幼儿200元/人的保育费补助,补助资金由教育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按年度考核发放。三是县级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民办幼儿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