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绥江县警官玩弄女性骗钱索贿 当事人已被停职

06.12.2015  11:35

  前天,有网友在金碧坊发帖《昭通绥江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某某玩弄女性、骗钱索贿》称,“云南昭通市绥江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某某玩弄女性,欺骗感情,骗取钱财,索取贿赂”,并晒出一张双方的聊天记录及一张苟某某签名的50万元“借条”。昭通市公安局新闻办昨天发布消息称,该局已组成调查组协助当地纪委开展调查,苟某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帖子称,苟某某(结婚状态下)于2011年5月2日将醉酒当事人(两人曾系同学)带回新滩派出所的宿舍,并在其“朦朦胧胧”的状态下两人发生了关系;随后苟以离婚娶当事人为由交往后,当事人两次怀孕两次堕胎,但苟并未离婚。帖子附上了一张签有“苟某某名字”的50万元“借条”,名义系苟付还当事人交往期间来回见面等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苟承诺2015年6月28日还,但至今未还。当事人在帖中留下了自己的全名、身份证号以及家庭住址。

  目前,昭通市公安局已组成调查组协助当地纪委开展调查,苟某某已被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据云南网)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