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群策群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无小事,百姓餐饮是大事。永平县坚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关呼民生,关注百姓生命健康的“民心工作”和“德政工程”来抓,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市场食品药品生产、入口、销售管理,做好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为群众生命健康打造了一个卫生洁净、安全可靠的健康饮食环境。
完善体系,明确责任,编织好防护网。全面完成了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改革工作,成立了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组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大队,积极推行“一专五员”制度,实行县、乡镇、村(居)、村民小组4级网格化监管,共有“一专五员”426名,其中义务监督员和义务宣传员各100名。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完善《永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永平县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中的职责和任务,并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同时,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清理上报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2项,并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食品安全人人了解。利用元旦、春节、“3·15”、食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发放安全饮食、健康生活、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保化、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电话宣传册1万多份,编发《食品安全监管信息》3期,发布食品安全警示3期。同时,为防范季节性食物中毒,积极编发春夏季节肠道传染病、野生菌、细菌性食物中毒等预警信息和手机短信,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严把准入,加强检测,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做好超市、摊点等农产品销售检查300多次,未发现不合格农产品上市销售。扎实开展“三品一标”申报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农产品认证企业产品备案制度和承诺制度。加强农产品的例行监测及日常检测工作,完成农产品日常检测样品1026个(县级完成520个、乡镇完成506个)。加强动物饲养、屠宰、加工、储运和销售的全过程监管工作以及活畜禽交易市场巡查、动物防疫条件检查、兽药及饲料质量检查工作。同时,加强动物交易市场检疫、动物产品销售检疫工作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切实做到了“五个严查”。先后依法对肉制品、饮料、卤菜、海产品、蔬菜等各类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合格率达99.8%;抽检腌腊制品、粽子、月饼等节日食品和糖果类、预包装农产品、休闲食品等各类食品781组,合格率为93.9%。
强化管控,严把源头,食品安全整治扎实。开展“畜禽屠宰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全县农药经营户116户次、化肥经营户86户次。开展“校内外食品安全” “规范三小经营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个别学校及周边副食品店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采购进货台账登记不健全、食品留样不规范等存在问题的逐一限期整改。同时,扎实开展好其他专项整治工作,先后多次开展地沟油、瘦肉精、问题奶粉、染色馒头、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旅游景区食品安全、保健食品、食品标签标识、地方特色食品等专项整治,有效防止不合格食品注入市场。
加强监管,突出重点,构建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落实企业责任,分别与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签订《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开展量化分级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依据《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373户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包括托幼机构)进行等级评定,其中A级29户,B级240户,C级104户,并将评定为C级的餐饮服务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增加日常监督频次,促进其落实整改,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积极开展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完成了20户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5户示范学校食堂及1条示范街的创建工作,并对辖区内达到标准的202户餐饮单位授予“清洁厨房”称号。做好重大节假日的食品安全整治。每年元旦、春节、三月街民族节、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庆期间,都安排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活动,确保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