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县省外工作安置人员可支取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

06.10.2014  18:04
为方便省外工作和安置的城镇职工在医保参保门诊就医购药,水富县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规定的同时,尽力简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报销流程,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今年5月1日起,水富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云南省外机构工作人员和退休后在省外安置的参保职工,其门诊就医购药流程从只能回本省刷卡消费和必须先垫付医疗费用后再报销的方式,转变为只需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便可支取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资金。此举将切实改变由于全国医保系统未联网、职工医保卡只能在云南省范围内刷卡结算而导致省外工作和安置参保职工就医购药困难的现状,惠及全县在省外养老和工作的参保职工1750人。(水富县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