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环境保护局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

04.12.2014  12:06

近年来,永仁县环境保护局积极创新培训方法,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12月1日,围绕学习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永仁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了一次环境监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会。会上,县环保局局长李晓平领学了《通知》全文和《通知》解读,并就今后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抓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

通知》提出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有效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加快完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提高重点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抓紧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2015年底前依法查处、整改存在的问题。着力强化日常环境监管,2015年底前落实网格监管,做到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向污染宣战。

二是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处罚偷排偷放等五类恶意违法行为,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务。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实施执法后督察,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三是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完善国家环境监察制度,加强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强化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建立倒查机制。

四是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有效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和地方保护问题。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2015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社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自身环境行为,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公开环境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公众表达渠道,邀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监督环境执法。

五是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快解决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基础差、能力弱等问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力量,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强化执法能力保障,保障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用车,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环境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范围。

李晓平局长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要将《通知》要求作为全县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指南,结合全县环保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建立网格监管制度、推行“阳光执法”等工作的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前开展各项前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确保县域内的环境安全。(殷远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