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环保局认真学习新《环境保护法》
05.03.2015 18:5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了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法治理念、执法水平,提高执法人员依法管理环境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3月2日,易门县环保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吴永光全文领学了新《环保法》七章共七十条原文内容,并将修改和新增的条款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进行了重点的解读和学习。修订后的环保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与健康监测及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
就新环保法的学习,邓延海局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各队站股(室)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并应用好新环保法;二是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70条《环境保护法》逐条进行学习,提前掌握新形势,新变化,以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三是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树立宣传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同时向社会上广泛宣传新环保法,让环境保护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四是向企业宣传新环保法,明确企业污染防治责任,提高企业环境意识,引导企业进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创建。新环保法就是一柄斩断违法排污、确保环境安全的利剑,要学习好、贯彻好、运用好这一法律武器,攻坚克难,大力推进易门县生态文明建设。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5.03.2015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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