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环保局积极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05.03.2015  11:4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耿马县环保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制定了《耿马县环保局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单位创建实施方案》;二是制定印发了《规范用语用字制度》和《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检查改进措施》和《普通话培训计划》;三是在局宣传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