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东县环保局“五条措施”做好上半年环评工作

02.07.2015  17:46

 

景东县环保局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同时作好环评工作,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促进环评审批工作。

一是加强环评法规政策宣传。注重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主动帮助建设单位完善环评审批手续,避免走弯路。

二是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准入关,做到依法审批,依法监管。1-6月底审批建设项目83个(其中:报告书2个、报告表10、登记表71个),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

三是实行内部审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内审工作制度,预防不作为和乱作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工作,提高审批速度和审批质量,切实加强新、改、扩建项目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建立内部审查管理制度(简称内审制度)。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严禁环评行政管理人员向服务对象指定环评机构,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利用行政权力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是提升优质服务。要求环评行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做到热情服务,透明办事,努力实现“程序简、时限短、效率高、服务优”的审批服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