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森林公安局“四化”打造平安林区新模式

17.12.2015  16:24

今年以来,宜良县森林公安局按照省、市森林公安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平安林区建设正规化、社会化、常态化、精细化,创新平安林区建设新模式,在筑牢公安工作根基、服务联系群众、快速打击犯法犯罪、掌握社情民意上取得新成效。

一、突出制度保障,推进平安林区正规化

宜良县局领导班子把平安林区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积极推进平安林区工作升级,保障正规化运作。一是制定方案,合理划分。宜良县森林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宜良县森林公安局平安林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和《宜良县森林公安局深入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因人选区,量才配岗”的原则,科学划分林区,达到“有点、有警、有成效”。二是倾斜基层,保障警务运行。按照“紧机关、宽基层、挖潜力”的原则,优先保障一线警力,并建立了民警对口联系林区群众制度,目前全局22名民警,对口联系了48户林区群众。此外,今年共投入2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警务装备配备,保障了民警安全的同时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三是以奖代补,量化绩效考核。重点突出人口管理、安全防范等内容,对民警逐一进行考核,并从中评选优秀民警给予奖励。2015年,共评选平安林区建设优秀民警4名,优秀队室1个。

二、依靠群众力量,推动林区警务社会化

面对警力不足、警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警务信息化手段还未完全普及的情况,宜良县局领导班子充分利用群众资源,推动林区警务社会化。一是治安联防。充分发挥村“两委”及护林员队伍的作用,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尝试建立有偿服务承包型、责任连带自治型的新型林区群防群治队伍,大力开展治安联防。目前,全县已获得全县护理员队伍的管理权限,共签订村规民约67个村民小组,推广“平安林区”5个,通过治安联防,林区区“盗伐滥伐”案件同比下降30%。二是矛盾联调。以林区责任民警作为矛盾调解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引进林业站、村委会、退休干部、德高望重的老人等充实调解力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今年,全县矛盾联调24起。三是巡逻联勤。在林区实行以森林公安民警和护林员组成的联合巡逻队,在森林防火期不间断、不定时的对重点林区进行巡逻,减少火灾隐患。

三、立足强化主业,推进平安林区建设常态化

为明确民警的职责定位,宜良县局将信息采集、人口管理、治安防范、服务群众、调解纠纷作为民警的一项主业。一是强化信息采集。建立“采集即录入、录入即核查”的工作机制,  依托“警综平台系统”,将工作中所采集到的人、地、物、事、组织等信息及时录入系统,确保及时采集、动态录入。二是强化防范管理。开展武装联动巡逻,最大限度把警力投放到林区,投放到案件高发地段和时段,有效压缩犯罪空间。今年来,通过武装联动巡逻查处盗伐林木案件3起,盗窃珍惜古树案6起。三是强化服务群众。借助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警民恳谈会、警民联议会等,采取走访、电话访谈、网上互动等形式,建立官方微博、微信,使群众感受到平安林区建设带来的实惠。

四、强化管理创新,推进平安林区建设精细化

为了提升平安林区精细化水平,宜良县局推广重点人员动态管控、行业场所星级管控模式,林区警务向质态优化发展。一是重点人员动态管控。依托公安“DQB”系统、“重点人员管理系统”,对列管的重点人员按照“一般人员常态化管理、重点人员重点管理、高危人员跟踪管理”的原则,强化摸排管控,实行“月见面、季考核”,逐人落实管控措施;二是行业场所星级管理。对全县木材加工厂、苗圃、野生动物养殖企业等进行评审分级,按照星级层次确定检查时间、检查方式和检查密度。目前,在册星级管理的行业场所已达2000余家。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宜良县森林公安局 | 作者:赵文祺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