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弥渡县局多措并举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弥渡县局多措并举,全力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预防为主、明确责任、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二是加强宣传,提早预警。 结合学校开学之始,县政府食安办,县局在弥渡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弥渡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及时宣传校园食品安全知识,防范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 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留样制度、规范食物加工流程、杜绝使用食堂禁用食材,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四 是强化细节,规范监管。 针对春季、秋季入学等重点时段,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规范经营行为,督促学校食堂依法管理、守法经营。并对校园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动态风险量化打分,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
五 是强化督导,落实到位 。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开展自查和督查。注重实效,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整改,避免流于形式。
六 是注重实效,消除隐患。 及时追踪整改效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七 是信息沟通,做好应急。 详细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按程序启动预案。学校要立即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