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14年处分违纪官员419人 县处级26人立案

24.01.2015  11:08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据昆明市纪委1月23日通报,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894件次,初核793件,立案363件,其中,县处级26人,乡科级114人;结案362件,处分419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146.38万元;信访、初核、立案、结案及处分数分别同比增长27.5%、82%、56.5%、46.7 %、60%。

昆明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王敏俊介绍,市纪委坚持“一案双查”,全市共追究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案件和问题44件54人;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到15个以内,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后直接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分别占总数的62.5%和53.33%

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案件71件,对晋宁富有村“10.14”事件中群众路线践行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领导干部作风漂浮、现场处置不力的1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党政纪立案处理。

死盯“铁八条”,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依托信访投诉举报电话、党风廉政建设网站、“昆明廉博”等,及时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查处不收手、不收敛,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81起140人,5次通报典型案例38起59人。

废止过时的规章制度17项,修改完善8项,新建《昆明市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问责规定》、《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等51项,建立了由512名干部群众参与的监督员队伍,抓长效,抓常态,严厉查处收送“红包”、滥发奖金,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的行为。

紧盯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城市管理、滇池治理、基层薄弱、干部作风等13类突出问题,严厉问责“为官不为”、工作失误、不履行职责,以及效能低下等行为22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8人。

市纪委共收到群众诉求51309件,办结51257件。查办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保障、征地拆迁、民生资金、廉租房建管、村干部腐败等案件143起165人。清退教育系统违规收费58万多元,清退不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909户4168人。

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894件次,初核793件,立案363件,其中,县处级26人,乡科级114人;结案362件,处分419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146.38万元;信访、初核、立案、结案及处分数分别同比增长27.5%、82%、56.5%、46.7 %、60%。严肃查办了原官渡区区长刘毓新、市农业局局长郭焕波、五华区人大主任刘建卿等有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