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嵩明县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让文化普惠农村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对县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全面了解,云南省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就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进行调研。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嵩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网络化、服务均等化、内容特色化"三化",推进"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三民"目标实现,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一)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网络化2008年以来,我县发挥财政资金的拉动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资金300万元,建成镇文化站4个;补助资金250万元,建成村(社区)级文化活动室75个;投入资金350万元,建设农民健身工程点35个,文体活动广场14个,在农村、社区建设安装健身路径55条;投入资金50万元,建成乡镇电子阅览室5个,村级农民网络培训学校55个;投入资金150万元,配置图书近15万册,建成农家书屋75个。这些设施的建成,为基层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场地和设备,有效带动了基层群众性文体活动蓬勃开展。
各镇、街道和村、社区也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建成了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如嵩阳街道龙街社区新建集村情展室、农文网培教室、带灯光的文体活动广场、文艺演出舞台为一体的,并新配备电脑、音响设备、健身器材等文化体育设备的社区文化室;小街镇哈前村委会、杨林镇官渡社区高标准建设了的文化体育活动广场等,为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省市领导对我县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二)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运行机制,推进文化服务均等化 嵩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出台了《嵩明县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方案》,狠抓服务运行机制落实。1. 抓资金管理,让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最大化
牢固树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县乡共管的理念,在确保市县人均10元投入的基础上,各镇(街道)保证财政投入不低于辖区内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建立《嵩明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管好、用好资金,使有限的资金效益发挥到最大化。今年,全县已使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经费300万余元,超过了全县常住人口人均10元的标准。 2. 抓队伍培训,拉近城乡文艺队伍差距目前嵩明全县有业余文艺演出队116支,演职人员2600余人,民间龙狮队109支,表演人员2180余人。每年城乡文艺演出和龙狮表演活动300场(次)以上,观众20多万人次。各类民间文艺组织和晨晚练点拥有近万人的活动队伍,长年坚持开展各类文艺体育活动。近年来,我县搭建文化活动平台,坚持举办春节“乡村大舞台”文艺表演活动,元宵节龙狮巡游及展演大赛活动,农村文艺调演等活动,提升群众文化活动的水平和档次。
3. 抓项目实施, 让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有保障 今年来,全县组织开展了乡村大舞台、迎春文艺演出、“龙腾狮跃闹元宵”龙狮大赛、庆七一文艺演出等大型演出活动,送戏下乡6次,举办运动会2次,放映公益性电影600余场,观众10万余人次;县、镇(街道)、村(社区)举办文化、科技等各种培训312次,开展百人以上规模的文体活动300多次,文化馆、图书馆及文管所业务人员到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培训辅导达1200人次;各镇(街道)文化站图书室新增图书300册以上,订阅了不少于5种报刊、20种杂志,藏书量进一步增加;村(社区)图书室(农家书屋)添置图书50册以上、订阅了不少于5种报刊、10种杂志,藏书量有新的增长,接待读者达15万人次。 (三)挖掘文化底蕴,树立文化品牌,彰显公共文化服务特色化 嵩明历史悠久,人文臻盛,是全国龙狮之乡和云南花灯之乡,是历史名人兰茂的故里,举办兰茂文化节、花灯艺术节,一年一度的“龙腾狮跃闹元宵”舞龙大赛、“乡村大舞台”等各种文化艺术展演,传承和弘扬兰茂文化、花灯文化、龙狮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 同时开展兰茂文化、龙狮文化、花灯文化等嵩明地方特色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等“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城乡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城乡人民群众的文化体育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机关文化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企业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全民健身运动等,努力推进“县有品牌、镇有特色、村(社区)有特点”的“文化品牌”战略实施,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受文化发展成果。嵩明县在文化建设方面虽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与先进县相比,还存在不少的差距。
二、存在的问题
1 、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和部门对于文化建设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偏差,认为文化建设是 “ 软任务 ” ,不如搞经济建设,看得见,摸得着,体现政绩明显。忽视文化建设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2 、基础设施有待提高。我县目前的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从硬件建设上还没有达到标准要求;各镇公共文化活动中心、文化站的文化娱乐设备不够完备,部分村级文化室基础设施有限。
3 、文化专岗不专人。文化工作人员大多身兼数职,文化上有工作任务时,完成文化工作;有其它工作任务时,也要努力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下步我们将围绕“硬件夯实、软件抓活、典型建优”,以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推进全县基层公共文化建设。
(一)硬件夯实。 就是要按照标准,进一步规范文化站(室)功能布局,做到功能明确、布局合理、标识清晰。一是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设施要达到“五有”(有条件的要将活动场所与行政办公区分设,特别是图书室、农家书屋), 有 “ 四室一厅一校(房) ”, 即图书室(农家书屋)、辅导培训教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展览室(文化陈列室或“乡[村]情展室”),多功能厅、“农文网培学校”(管理用房);有2000(800)平方米以上文体活动广场;有 文化宣传栏 ;有 文化活动设备 (包括开展活动所需的电影放映机、电视、多媒体影碟机、照相机、收录机;举办一般性文艺演出所需的乐器、服装、灯光、音响、幕布等设备);有 体育健身器材 (包括篮球架、乒乓球桌、球类、健身路径等器材)。二是公共电子阅览室、图书室、农家书屋等工作要做到管理制度规范、清晰,并统一上墙。三是充分利用公示栏、告示牌、橱窗、过道走廊等空间,张贴、悬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特色文化宣传等图片,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 软件搞活。 就是各镇(街道)文化站的 11 个服务项目 (农民文化素质培训,电子阅览,书报刊借阅,文艺骨干培训,公益性展览、讲座,文艺演出,体育健身活动,特色文化陈列,文物保护、公益性电影放映、文化市场管理);各村(社区)文化室的 9 个服务项目 (电子阅览,农家书屋书报刊借阅,农民技能培训,公益性展览、讲座,文艺演出,体育健身活动,村情展室,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及其他自定的创新性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实施(或开放)时间、实施范围、实施计划、完成时限等详细内容,工作人员相片、县级的监督电话(7911285,嵩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化科)等各类服务信息要对外公示,对受理的监督要明确岗位责任,做到详细记录、认真调查、及时反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要按考核要求落实到位,做到让“居民都知晓,站室可操作、上级可监督、效果可考核”。同时要做好台账建立及管理(各镇、街道人均不低于1元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经费要反映)。
(三)典型建优。 由于工作有思考、有措施、有成效,嵩阳文化站、龙街社区、官渡社区被列为市级示范点,官渡社区、哈前村委会被列为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我县积极总结经验,形成专稿,下发各镇(街道)、村(社区)参照学习。同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嵩明县“文化特色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动员组织村(社区)抓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以点带面,将我县更多的文化站(室)打造成功能完备、服务规范、制度健全、氛围浓厚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示范点,通过典型示范引导,带动面上的工作整体提高。目前,各镇(街道)都确定了2个村(社区)作为示范点来创建,通过采取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分类指导等方式,做好培训指导工作,明确专人加强对各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督导,示范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为下步推动面上的整体工作提供了示范,奠定了基础。
今后,我县将以市政府2号文件为总纲,以文化特色村、市级基层公共文化示范点和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创建为抓手,监管并重,进一步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全民健身中心、基层文化站(室)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提质增量,通过落实文化站公益性电影放映、社区文化室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活动、村文化室扶持培育农村重点文化户等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素质,积极探索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打造亮点、总结经验,切实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做细、做实、做好,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文化厅 发布人:5300000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