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召开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培训会议

24.12.2015  17:58

为确保红河州2016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顺利完成,2015年12月22日,红河州环保局召开全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培训会议。州环保局副局长唐云发主持会议并作讲话,十三县市环保局局长及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技术人员、州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屏边、金平等十三县市环保局分别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进行了交流,同时汇报了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对今后的考核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州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对考核数据监测与相关数据填报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州环保局副局长唐发云对考核工作中的关键节点和重要事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唐发云副局长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以及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政策、新制度、新办法都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全州各县市要高度重视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思想上高度重视,管理上不断加强,机制上增强保障。对照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全面理解领会考核内容及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二是规范填报考核数据。要严把数据关、质量关、审查关,确保上报资料数据客观、准确,并把握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好时间进度,抓好自查工作,力争优质高效的按时完成好考核工作。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环保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向同级政府领导汇报好,向相关职能部门宣传和传达好,要引起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识。并用好考核工作成果,争取以此项工作为契机,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全面提升本县市环境监管、环境监测的基础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努力把各项环保工作做得更好,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