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召开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会议

02.11.2015  18:31

10月23日,景谷县召开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会议。县环保局局长罗恒寿主持会议并讲话,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林业局、水务局、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旅游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环保局局长罗恒寿传达了普洱市2015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培训会议精神;县财政局副局长杨俊就生态功能区转移资金支付的相关问题作了发言;与会人员对《景谷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

会议最后,县环保局长罗恒寿对县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推进作出安排部署,并要求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环通〔2015〕13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办法》(云财预〔2013〕487号)等文件精神,对照考核指标,逐一分析、完善资料、健全档案、抓紧自查,要严把时间节点,认真分析研究,确保上报资料数据的客观、准确和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