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地税局“四种形态”推动廉政工作

11.04.2016  10:06

      一是常抓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教育活动,县局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深入开展廉政谈话,层层传导压力,通过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加强新《准则》《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党纪国法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二是压实“两个责任”。县局党组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及时传达各级纪委和省市局廉政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层层签订《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结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整治活动、“纪律规矩强化年”等活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对照省市局4类13个检查内容,认真查找在落实两个责任、重大决策议事、税收执法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订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四是持续深化“三转”。认真落实各级纪委的工作部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的尺子衡量违纪行为,既在抓“”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监督,又在抓“”上下功夫,做到动辄则咎,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形成常态。用好问责“杀手锏”,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从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责任人,倒逼各部门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党员干部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习惯于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让“两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