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永二村民委员会用地的公示
26.01.2015 12:17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富民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富民县
永定街道办事处永二村民委员会
用地的公示
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永二村民委员会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东城河村31号,于2014年7月16日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富国用(2014)第050号,证载面积595.51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经富民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为595.51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土地出让金按335元/平方米核收。现将该上述宗地的出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
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富民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反映。
富民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张晓凤
电 话:0871-6881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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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2015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