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协议出让富宁县归朝镇龙头井石灰石矿扩大采矿权矿区范围的公示(富国土资示〔201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矿业权协议出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80号)及《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有关配套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富宁县归朝镇龙头井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出让的富宁县归朝镇龙头井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富宁县归朝镇龙头井石灰石矿
(二)协议出让受让人:富宁县归朝镇龙头井莫古山石场
(三)项目地理位置:富宁县归朝镇境内莫古山
(四)原矿区范围坐标:
X y
1,2614269.95,35584623.89
2,2614424.45,35584736.37
3,2614332.55,35584793.57
4,2614209.15,35584737.59
开采标高:600-538M
矿区面积:0.0183平方公里
(五)现扩大矿区范围坐标为:
X Y
1,2614269.95,35584623.89
2,2614424.45,35584736.37
3,2614506.31,35584806.58
4,2614435.93,35584840.30
5,2614209.16,35584737.59
采矿标高:650-550M
面积:0.0272平方公里
(六)矿区面积净增加:0.0089平方公里;
(七)扩大前储量:13万立方米(地质简测);
扩大后资源保有储量:19.6万立方米
(八)开采矿种:石灰石矿
协议出让依据: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文山州非34种重要矿种矿业权设置方案》的批复(云国资矿〔2013〕122号,富宁县归朝镇龙头井莫古山石厂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符合《云南省矿业权交易办法》等有关配套法规的规定,符合规定的申请类别申请协议出让条件。
二、协议价款:该项目采矿权范围扩大,矿区面积净增加0.0089平方公里,采矿标高:650-550m,资源保有储量:41.16万吨,可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万吨/年,拟协议出让价为3.85万。
三、公示时间
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29日(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对本项目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协议出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富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876-6128263
富宁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9月29日
来源:富宁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