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四项措施抓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26.08.2016  22:03

姚安县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严格按照新修订后《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完善管护责任,逐级签订管护合同,把重点公益林资源管护工作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补偿环节的检查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和暗箱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让林区群众切实得到生态补偿的实惠,促进贫困人口增收,助力全县精准扶贫。

一是严格补偿资金管理,规范兑现方式。严格按照新修订后《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公益林资金专项账目,做到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严禁截留、挤占、串用、挪用补偿资金。及时把补偿资金按核定的补偿面积兑付到农户手中,确保林业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管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按照落界后确定的省级公益林地块进行补偿,建立健全省级公益林管护责任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护林员的培训、监督和考核管理,完善2016年度管护合同的签订工作,明确管护责任。

三是加强对公益林林地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林林地的监管力度,严禁各类工程项目建设违法使用公益林林地,严禁在公益林林地上毁林开荒、私开乱挖、乱捕滥猎等行为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行为。

四是强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资金兑现、工作开展、管理检查、宣传培训等相关资料、图片、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归档,做到资料齐全、规范有序、可靠实用的文字档案,逐步提高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加快全县的公益林管理系统建设。

截止目前,姚安县已全面完成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任务,兑现资金673.1万元,惠及农户15513户,公益林补偿面积达67.31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7.08万亩,省级公益林60.23万。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姚安县林业局 | 作者:刘秀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