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及时拨付资金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

31.08.2015  10:23


      一是及时拨付201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3206万元。为更好地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惠民政策,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罗平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拨付2015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206万元,补助义务教育寄宿制中小学生47905名。其中,补助初中学生24603人,小学生23212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90人。补助标准为初中学生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年1250元。

      二是及时拨付春季学期义务教育保障经费4931万元。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到实处,截至2015年6月,罗平县财政筹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4931万元,并及时拨付到全县13个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及县九龙小学,受助学生86997人。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6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年4000元。

三是及时拨付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为认真贯彻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缓解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压力,罗平县财政局2015年6月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64.5万元,用于帮助品学兼优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补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共补助学生2209人。其中,一等助学金552人,二等助学金165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