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全力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徐正强)自11月16日以来,大关县地名普查动员暨业务培训会召开以来,各乡镇及县直相关部门认真填写《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目录表》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登记表》,并提交专家组审核通过,进展顺利,登记表填写进入尾声,即将进入普查外业工作。
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开展地名普查,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巩固国防建设,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社会交流交往、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早在去年1月县政府办关于印发了《大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2015〕6号)文件,明确目的意义、目标任务、普查范围、方法步骤以及职责分和工作要求,下发9个乡镇至相关单位。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大关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组。并组建了普查办,落实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
二是加强培训,具体指导。为确保全县地名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普查员的业务技能,达到地名普查的工作要求,动员会结束后,云南航测遥感信息院对地名普查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力求统一普查项目、普查表式、普查要求,确保地名普查成果标准规范。
三是加强地名数据填写,力求精准。认真开展资料收集,地名外业采集,以各个乡镇和县直等部门为单位,对上报的地名及地名标志牌采集相关的空间数据及多媒体信息,针对地名名称、位置区域、相关属性及当前情况差异、变更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普查员深入实地进行走访调查了解,为地名的更新、命名提供准确信息和数据。目前,已审核通过地名目录3321条(不为最终数据),已填写登记表3000余份。
四是加强协作,共同参与。把责任落实到位,把统筹协调做好,把保障和监管做实,把宣传动员搞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这次普查任务,努力提高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悉,此项普查工作,自2014年7月1日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普查成果开发利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