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团结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共谋划

10.04.2023  16:08

凤庆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于1980年10月设立至今已41年,本届为第十八届,目前,县人民代表大会设5个专门委员会,即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设2个工作委员会、1个办事机构,即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干部职工40人。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维护宪法权威的重要抓手,把民族团结工作与常委会各项工作同部署共谋划,坚持党建引领,形成协调统一的良好工作格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至上,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为凤庆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加强党的领导 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基础

把党史学习教育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心向总书记、心向党、心向国家”主题教育、“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内容,作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第一议题,引导常委会机关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基。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围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牢牢把握法治保障同权原则,用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示范点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委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委室紧密配合、协调统一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定《凤庆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开展。

依法履行职责 维护民族团结和宪法权威

重大事项依法决定。 坚持党的领导与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相统一,紧紧围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把县委的主张和人民心声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内先后对地方财政预决算、“八五”普法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决议决定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人事任免依法行使。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相统一,严格执行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表态发言、宪法宣誓、述职测评等制度,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质量。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补选凤庆县出席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人,补选凤庆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任命“一府一委两院”干部职务46人次、人民陪审员34人次,接受辞职、免职19人次,组织拟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2人次,会议供职发言45人次。加强干部履职监督,持续开展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测评工作,完善述职情况审查评价机制,年内会议述职测评10人,年末书面述职79人、测评36人。

重点工作有力推进。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抽派7名科级干部为驻村工作队员,全面加强挂钩乡镇、村和联系点工作。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机关干部分别主抓或参与勐佑田园综合体、凤庆通用机场、凤巍凤永高速公路、光伏发电等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抓好挂钩乡镇、联系服务企业、招商引资、安全维稳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基层党组织建设与现代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责任区内商户、居民明确落实包保责任,认真开展绿美小区、绿美机关建设。

聚集三个监督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创建

聚焦法治建设加强法律监督。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审查批准了凤庆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广泛开展民法典、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临沧市地方性法规等宣传贯彻工作,全力推进法治凤庆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调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草案起草和论证修改等工作,认真开展《临沧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前期调研、滇红茶制作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立法课题调研等工作。强化执法检查,开展《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督促解决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四是强化司法监督。开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调研,听取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走深走实。听取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调研,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五是加强备案审查。依法对《凤庆县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雪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聚焦改革发展深化经济监督。 深化经济监督改革,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办法》、《关于通报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有关重要情况的办法》等规定,人大开展经济监督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经济运行监督,开展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审查和批准了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专项预算调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督促和支持政府坚决落实“经济要稳住、疫情要防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切实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审计工作监督,开展了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调研,听取了县发改局等4个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实效,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开展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听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作出审议意见,进一步督促县人民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盘活闲置资产。

聚焦民生关切强化工作监督。 加强民生保障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组织开展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调研,对存在问题进行专题询问,有力推动殡葬改革中经营性公墓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着眼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组织开展深化教育改革工作情况调研,促进了教师调配方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优化完善,推动全县教育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围绕健康凤庆建设,组织开展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调研,督促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分配医保基金,保障村医基本收入,助力医共体改革加速推进。加强乡村振兴监督,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及示范点建设情况调研,组织开展全县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情况调研,组织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调研。加强生态环保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监督,对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两轮督察,组织代表对全县绿美建设情况开展视察,推动生态环保存在问题进一步整改。

发挥人大作用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联系群众有新作为。 制定《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关于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机制的意见》。持续推进“三小一大六恒定”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紧跟县委工作重心开展活动,共开展调研走访、组织问题商讨500余场次,办实事748件。“三小一大六恒定”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得到省市人大高度肯定。

履职能力有新提升。 组织开展新一届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认真学习监督法、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和水平、人大代表履职实践等内容。广泛开展“代表接待日”和代表学习研讨、履职交流、联系服务群众以及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积极推荐代表参与县委政府相关会议和“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工作,常委会会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邀请基层代表参与,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形成常态。

建议办理有新实效。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深入一线听民声、集民智、汇民意,提出符合民心、贴近群众的议案建议。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78件建议全部实行常委会领导牵头、委室对口督办,严格办理程序,把代表建议办理同常委会日常工作监督有机结合,年末组织开展办理情况调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实现建议办理全过程监督,代表建议办复率100%,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0件,列入计划正在逐步解决的26件,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的2件。

录入者:张华开 责任编辑:张华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