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11.08.2019  11:03

  8月9日,沧源自治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繁荣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雪峰、赵毅、肖国光、李明珠和常委会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会期1天。

   

  会议听取和分组审查了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沧源自治县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沧源自治县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沧源自治县2019年上半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沧源自治县2019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沧源佤族自治县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自治县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沧源自治县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沧源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免去:

  鲍志锋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亚春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

  鲁俊博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向辉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照捷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决定免去:

  李树荣沧源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任命:

  王果为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赵贵美为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世勋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海滨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检察员职务;

  尼漠雅格恩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检察员职务;

  杨进云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职务。

  会议同意接受李荣军、卫军明、李永红、肖金明、鲍志锋辞去沧源佤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江红,县人大常委会享受正处级待遇干部陈卫东、罗咏梅,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佳方,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静,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施福忠,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长李红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宗局、县税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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