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深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

13.04.2017  23:26

4月13日,省林业厅召开"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4月12日省纪委"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对省林业厅"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推进。

受厅党组书记、厅长冷华委托,会议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晖主持。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刘云明传达4月12日省纪委"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谢晖主持会议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刘云明传达4月12日省纪委"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在家厅领导、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厅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财务的领导、纪检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参会。

省林业厅要求,要高度重视"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落实好是省委、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有关精神,采取分级负责,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工作原则,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以4月15日为时间节点。4月15日前,自查自纠主动将"小金库"资金缴入省金库和同级财政指定账户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不予处理。4月15日后,凡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省林业厅强调,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纪律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针对性出台政策、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17〕13号)文件精神,省林业厅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厅深入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已于4月7日组织召开"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会议,要求4月15日前完成自查自纠,4月20日完成重点抽查,5月20日完成整改落实。

会议现场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计财处 厅办 宣传中心 | 作者:李培该 陈城 杨劼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