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机关民警素质能力提升大轮训正式启动
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4月8日,云南省公安厅机关民警素质能力提升大轮训启动仪式暨第一期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正式举办,标志着为期8个月的厅机关民警大轮训活动拉开帷幕。此次大轮训是省公安厅党委为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全力推进我省公安改革发展战略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四项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机关民警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近年来厅机关规模最大的全警轮训活动,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
落实训练条令,省厅以上率下
据悉,此次大轮训省厅将采取集中脱产培训与分类自行组训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提高厅机关民警思想政治素质、信息化应用技能、警务实战技能以及依法行政能力。其中,集中脱产培训要求把厅机关民警从办公室里“拉出来”,一改“坐而论道”,重新回到警校去“沙场点兵”,由厅政治部在全省公安机关择优选聘领导干部、业务骨干担任培训教官,每月在云南警官学院组织开展两期培训班,对厅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普通民警分层次开展脱产轮训。轮训紧紧围绕廉洁公安建设、公安改革发展战略、国家安全形势与安全筹划、反恐怖斗争形势及任务对策及法治公安建设等内容,重点加强机关民警警容警姿、战术体能、枪支使用等薄弱环节,提高机关民警应急处突的战斗能力。
领导与民警一个样,因公缺训要“补课”。
本次大轮训,领导与民警一个样,凡是符合培训标准的厅机关领导干部与普通民警均全员参与。凡是因公未及时参训的领导与民警,要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及时报名参加下一期培训班进行补课,一个不落下,切实形成领导带头、全警参与、突出实战的学习氛围。
严管严考,确保效果“不走样”
此次厅机关民警大轮训自4月至11月,持续时间长、教授内容多、目标要求高,为保证培训的质量效果,省厅将采取严的手段、铁的作风加强学员管理和检查考核。一是成立学员管理大队,培训期间实行严格警务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和学员管理规定,实行早操、列队上课、纪律作风通报等制度,确保培训期间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二是各单位参训、组训情况,将纳入厅直单位的综合考核,并由厅政治部按照各单位规定参训情况实行季度通报,年底评分。三是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参训学员日常操行、体能、武器使用技能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个人年度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同时扣减单位综合考核分值,通过严厉的管理和考核,切实达到提升厅机关民警综合素质能力和加强机关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轮训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