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调查的通知
05.11.2014 19:28
本文来源: 水利厅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调查的通知 各有关州(市)水利(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关于建立扶贫精准工作机制的要求,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调查的通知》(办移民〔2014〕100号),为全面掌握我省贫困地区贫困农民的水利需求情况,我厅决定开展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一)调查范围。全省93个贫困县,包括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91个县和片区之外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调查对象。按照精准扶贫要求,各地扶贫部门识别确定的贫困农民。 二、调查内容 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调查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一)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主要包括饮水需求、防洪除涝需求、供水保障需求、农田灌溉需求、生态保护需求和电力保障需求等。 (二)解决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的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安全饮水措施、防洪除涝措施、供水保障措施、农田灌溉措施、生态保护措施以及电力保障措施等。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调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辖区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请各有关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县(市、区)为单元,按照县级扶贫部门的贫困人口识别成果,通过开展调查,摸清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情况,并由针对的研究提出解决需求的工程措施,确保水利扶贫项目与贫困人口识别结果相衔接。 (二)各有关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数据审核把关工作,认真审核本辖区内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统计报表,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 (三)请于2014年11月5日前,将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情况调查表和解决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工程措施调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水利厅农水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李平 0871-6361971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情况调查表 2. 解决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水利需求工程措施调查表 3.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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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2014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