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举办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滇中产业新区经济发展部,厅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提升商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各级商务系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研究, 云南 省商务厅将于2017年6月26日至28日在昆明举办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职业道德,以及新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解读。
(二)商务执法人员新办执法证和旧证换新复习串讲及考试。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8日,(6月26日下午14:00开始报到)
地点:祥瑞宾馆(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196号)
三、参加人员
1、各州市、县商务局、滇中新区,需新办执法证和旧证换新执法证人员;
2、各州市综合执法大队的商务执法人员;
3、厅机关各业务处室没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
四、培训费用
参会人员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省商务厅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请各州市商务局,滇中产业新区经济发展部按通知要求组织属地商务部门统一报名,各相关业务处室按要求报名,并于6月22日(星期四)前将培训人员报名表反馈至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丁晓荧 李熙燕
电 话:0871-63210288 63139078
传 真:0871-63164603
六、其它事项
(一)新办 证人员和旧证到期审验的人员均按照新办 证要求填报制证资料。
(二)报送的制证资料应当具体报送如下资料:
1、云南省行政执法办 证人员名册(附件2);
2、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办 证审批表(附件3);
3、办理证件的制证资料卡(附件4);
4、云南省委托行政执法制证资料卡(附件5)。
以上附件内容请在云南省商务厅网站 公告 通知栏下载。请各州市商务局,滇中产业新区经济发展部指定专人收集本州市和所属县参加培训并需要办理执法证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电子版),并于6月22日前将资料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请厅机关各业务处室将需要换证的信息资料(电子版)于6月25日前发送至上述邮箱。请各单位务必尽快提供,培训考试完毕即可领取执法证件。
(四)新版证件使用满四年后、没有损害且不需要变更原证件内容的证件,经培训考试合格并通过审验的,交回原证件快速签证延期即可使用。
请各级商务部门高度重视商务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参加本次培训。培训期间,请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附件:1. 培训人员报名表
云南省商务厅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