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党组认真传达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

16.10.2014  12:50

2014年10月13日,省环境保护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中央第四巡回督导组组长张维庆同志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厅党组书记王建华同志主持会议,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姚国华同志传达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要求。

通过学习讨论,厅党组和各党委(总支、支部)进一步提高了对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把握和认识,切实将思想统一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上。会议研究提出了厅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的措施: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的活动引向深入。拟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全厅干部职工大会,深入传达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总结省环境保护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的工作措施。厅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单位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在下周内组织好本单位的传达学习活动。二是继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按照习总书记要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收尾不收场”,对照厅党组制定的整改方案,强化制度建设,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常、抓细、抓长,抓出实际成效。三是开展“党建学习月暨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开展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抓好“学习教育月”活动各项工作。

厅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总工程师和机关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及厅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