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签订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并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

18.05.2018  20:5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环保科技发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环境保护的引领和支撑作用,4月20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签订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并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协副主席、科学技术厅厅长徐彬,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张纪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签约仪式上,省政协副主席、科技厅厅长徐彬,省环保厅厅长张纪华分别代表两厅签署了《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在协同组织开展重大环保科技创新、加强环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推进环保科技平台建设、加强环保科普工作、加强环保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加大对外环保科技合作力度、加大环保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合作,并形成了相关合作机制,正式开启两厅携手推进科技环保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

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协同创新合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听取了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情况汇报暨2018年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重大科技项目进展情况,并围绕2018年环保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环保科技创新资金保障机制等进行座谈交流。

会上,省环保厅厅长张纪华对多年来省科技厅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滇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创新成果的供给和转化所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对近年来科技厅对云南省高原湖泊流域污染过程与管理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的建设等8项环境保护科研项目所提供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表示感谢。

张纪华厅长指出,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点,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时提出云南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这不仅是对云南的要求,也明确了云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重点。近年来,云南的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但生态仍比较脆弱,植物生长空间、动物分布区域都较狭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仍然有很大的进步空间。此次与省科技厅签订协同创新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厅共同开启了携手奋进、再创佳绩的新航程,开创了科学技术与环境保护合作的新模式,有利于环保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的建设,为环境治理、保护、监测监管及生态环保大数据等方面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提供了新的支撑。

张纪华厅长强调,两厅共同的目标都是为守住云南的蓝天白云和绿水青山,共同的追求都是为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对此,两厅要按照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张牌”的要求,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以务实的精神协同合作,逐一落实会议精神,合力推动云南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满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要求。相信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两厅的合作一定能够结出丰硕成果,环保科技创新一定能够取得重大进展,为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建设美丽云南做出新的贡献。

徐彬副主席在总结发言中指出,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做好科技创新不能以偏概全,需要跟各厅联合,调整目标方向、汇聚资源重点,加强对行业专业领域科技创新的协同力度。此次合作框架签订历经时间长、内容也经过反复磋商和斟酌,在协同创新方面具有重大意义。要把云南建成生态文明排头兵,在防治污染、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任务繁重,需要加大治理规划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环保领域的引领示范作用。

徐彬副主席强调,中央关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张牌”的工作报告都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的科技创新内容,此次与省环保厅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是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的举措。协议中达成的7个方面合作是一个新起点,对于进一步明确方向重点,共同推动生态环保领域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徐彬副主席要求,两厅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共同研究明确重大环保科技研究方向,联合发布年度环保科技项目指南;把环保专项资金投向与科技研发资金整合,坚持目标导向、明确研发方向。围绕“三张牌”以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罗列出重大项目,提前规划和编制,以科技先行按梯次按年度逐一实施、长抓不懈。同时要吸引更多力量,调集更多资源,共同推进环保类单位的科研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团队建设,通过科技创新,协同创新共同合作,守护好云南的蓝天白云。

会议召开期间,与会领导还考察了云南省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省珍稀濒危植物引种繁殖中心、云南省高原湖泊流域污染过程与管理重点实验室、云南省湖泊水污染与生态修复国家工程实验室。

会议由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方雄主持。省科技厅副厅长赵志武,省科技厅办公室、社会发展科技处、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创新发展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省环保厅办公室、规划处、科技处、大气处、水处、土处、湖泊处、环科院、宣教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