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

27.12.2017  02:15

日前,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联合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在对口支援机制下,每年从内地学校选派一批优秀教师赴西藏、新疆支教,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西藏、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为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培养爱党爱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供坚强保障。2018年首批将向西藏、新疆、兵团共援派教师4000人。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四部门计划通过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建立西藏、新疆与内地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常态化机制。按照“合理、可持续、可实现”的原则,每年从内地学校选派一批优秀教师(包含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赴西藏、新疆支教。原则上以对口援藏援疆省市学校为主体,以理科教师为主、兼顾其他学科;以中学教师为主、兼顾小学学段,每10-20名教师组成1个工作小组,鼓励组团支援1所学校。援藏援疆的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方案》中指出,选派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身体健康;学校管理人员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原则上从内地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学校选派援藏援疆教师,有效满足受援地急需紧缺的教师需求。选派数量较多或选派有困难的省市,可以选派新任教师、退休教师、采取政府向市场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派教师或出资支持受援地招聘教师。每批教师在藏在疆时间一般为1年半左右。选派教师在藏在疆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与西藏、新疆共同管理,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审、考核评定等方面按照援藏援疆干部和人才政策同等对待,确保待遇上优保障、使用上促成长、管理上重关怀。选派教师所需经费,按程序列入对口支援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可从各省市对口支援资金列支。

四部门将结合职能分工,做好指导协调和跟踪督查工作,共同组织实施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对口援藏援疆省市和西藏、新疆结合职能分工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做好人员选派工作,完善派出单位和受援地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落实相关经费和激励保障政策。受援地区、单位要从食宿、交通、安全等方面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为援藏援疆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让他们新暖气顺、安心工作。(熊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