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实施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评价工作持续改进基层医疗服务质量

22.01.2016  09:34

为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管理,努力实现乡镇卫生院“工作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环境优美化、服务人性化”的“四化”目标,逐步建立乡镇卫生院规范管理和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规范、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曲靖市卫生局于2008年启动了全市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评价暨等级卫生院创建工作。

2010年、2013年分别组织专家进行了两轮评审工作,全市40家乡镇卫生院被评为“曲靖市医疗服务甲等卫生院”,55家乡镇卫生院被评为“曲靖市医疗服务乙等卫生院”。在总结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评价工作经验基础上,依据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印发了《曲靖市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2015年版)》和《曲靖市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版)》。

开展全市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评价工作以来,全市乡镇卫生院总诊疗人次大幅上升,年平均增长率为26.77%。2008年,诊疗人次为106.6万, 2015年1-11月,诊疗人次达473.7万。基层卫生机构呈现出了服务人群上升,服务量增加,患者人均医药费用负担减轻的良性发展的局面,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发布部门: 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