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加强公用微信平台使用管理工作

09.08.2017  16:36

日前,为规范公用微信平台使用管理,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公用微信平台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公用微信平台使用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规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公用微信平台使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强化信息监测,落实领导责任。公用微信平台主要用于发布或转发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各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重要工作动态;各地各单位在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事迹等。公用卫生计生微信平台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微信群发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通知要求,公用微信平台信息发布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讲规矩、守纪律,不发布或转发与党员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言论和信息;不发布或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图片和视频;不信谣、不传谣,不牢搔、不抱怨,不妄议、不信邪;严禁发布涉秘文件和涉密信息资料;严禁发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微信红包和电子礼券;严禁利用微信进行利益输送;严禁拉票贿选和从事迷信活动;严禁发表和转发挑拨民族关系以及涉及邪教、恐怖暴力的言论、图片和视频。严禁利用微信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为提高信息使用效率,对发布信息的点赞要适可而止。


来源: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