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专业职称改革评审适当向基层一线倾斜
昨日,云南省人社厅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云南省卫生专业职称改革政策新闻通气会。在新的评审办法中,对在基层一线工作的申报人员适当予以倾斜,帮助解决基层人才队伍水平不高、数量不足的问题。
据了解,省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启动了全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改革工作。为确保新的职称评审政策方向不偏、措施有力、惠及大众,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人社厅组建了职称改革工作调研起草组,吸取各地区好的做法和经验,起草了《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云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经过1年多的调研、起草和修改完善,这两个职称评审政策于今年4月正式颁布实施。新出台的评审办法,在具体评审条件设置中,淡化了论文数量要求,提高论文质量要求,适当向基层一线倾斜。
其中,《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是全省同意的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云南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则适用于全省乡镇及以下的卫生计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专门制定基层人员的高级职称评审办法,实行分层次评审,解决了评审办法不分级、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有利于更加客观评价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促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在新政策中,编内编外人员、公立和民营机构在职称评审中,全部一视同仁。对学历和资历条件不够,但专业实践经验丰富、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晋升职称。并且,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推荐权限下放到各县(区),进一步落实各州(市)和县(区)在人才评价使用上的自主权,增强卫生人才队伍的活力。
此外,所有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都必须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合格后,方能申报评审。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对新的评审办法进行专题讲解和宣传,做好政策咨询解读和指导工作。让全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基层人员享受到政策实惠。(昆明日报 记者张晓莉)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