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家营居民小组的财务代管工作顺利完成移交
为积极克服区划调整等历史原因对卢家营居民小组管理的不利影响,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2015年2月6日下午,由西山区农林局牵头,在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卢家营居民小组财务代管工作移交会议。会议由区农林局王先武副局长主持,区纪委、区农林局农经站、区财政局会计科、棕树营办事处代管中心、金碧办事处代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近华社区居委会、卢家营社区居委会干部及卢家营居民小组组长、报账员、居民代表等共计25人参加。
会上,农林局王副局长首先就卢家营小组财务工作移交的注意事项进行了明确,棕树营及金碧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作了补充说明;随后,金碧街道办事处社区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核对移交清单后,与棕树营街道办事处社区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人员进行了交接并签字;区纪委、区农林局农经站、区财政局会计科、棕树营办事处代管中心、金碧办事处代管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及负责人,近华社区居委会、卢家营社区居委会干部及卢家营居民小组组长、报账员、居民代表等人员进行了现场监交并签字,手续完备的移交清单一式六份,棕树营办事处、金碧办事处、卢家营小组、卢家营社区、近华社区、区农林局农经站各执壹份。卢家营小组的财务代管工作移交顺利完成。
最后,王副局长就财务工作移交后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提了三点要求及建议:一是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应对2014年12月31日以前卢家营居民小组的财务档案负责,并积极配合卢家营小组做好下一步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及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二是金碧街道办事处社区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卢家营居民小组2015年1月1日后的财务代管工作;三是卢家营居民小组应尽快联系中介机构,对小组集体资产进行审计及资产评估,另外,财务工作移交后,卢家营小组要严格遵守金碧街道办事处社区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管理好小组集体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