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博眼球 一男子造谣景谷地震死亡千余人被拘8天

15.10.2014  10:30

    昨天,云南景谷县政府新闻办介绍,一男子因在微博上散布云南景谷“10·07”地震死亡一千多人的谣言被警方抓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条之规定,景谷县公安局对该男子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10日7时50分,腾讯微博网民“@岩岩”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关于云南景谷“10·07”地震的信息称:“我就是普洱的,我告诉你死了1000多谁敢报?”该消息发布后迅速在网上扩散,造成了恶劣影响。

    经查,这名网名叫“岩岩”的发帖男子名叫闫某某,今年30岁,黑龙江人,现居云南省大理市。景谷警方通过与灾区指挥部联系核实,普洱市景谷县“10·07”地震实际死亡人数为1人,受伤324人,与“@岩岩”发布的微博内容严重不符。11日16时,景谷警方在大理警方的协助下,将闫某某依法传唤。通过对闫某某询问,闫某某对发布虚假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

    闫某某交代,景谷地震发生后,其单位和身边的同事、朋友都在对灾情进行讨论,闫某某听到小道消息称景谷地震已经造成1000多人死亡的消息后,将该信息发布到了其在腾讯的个人微博上,以博取眼球。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闫某某懊悔不已,称希望广大网友引以为戒,做知法、懂法、宣传法的好网民。(记者 庞继光)

  别让网络谣言有市场

  网络谣言混淆是非,不顾事实真相,削弱了社会信任的根基,损害了公众探求真相的权利,我们应当对各种网络谣言说NO。

  昨日,“一男子因在微博上散布云南景谷地震死亡一千多人的谣言被警方抓获”的新闻可谓大快人心,而其散布的谣言也显得荒诞可笑。(A2/06版)

  当下,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微信、微博的悄然走红,也衍生出“网络谣言”这一怪胎。谣言,妖言也,自古就有妖言惑众。而网络谣言,不仅是妖言,更危害社会。而杜撰地震伤亡人数也是对新闻事件的不负责。

  其实冷静思考一下,会发现,有的事情或许会清者自清。但谣言不仅会迟滞真相的传播,有时也会将公共讨论带离正题。尽管微博本身也具有可贵的自净功能,但在此之外,要净化谣言,仍然需要靠法律和传统媒体。

  面对新媒体,或许每个人都成了“自媒体”,都在传播信息。这就更需要我们不信谣、不以讹传讹,坚决抨击造谣者、传谣者。(评论员 王岱)

编辑:廖拓溪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