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人大有效发挥代表作用

17.02.2015  10:48

      □ 通讯员 左先勋
      南涧县人大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部署,改进服务方式,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效发挥代表作用,为全县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开展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认真落实代表联系选民、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组织15名县人大代表开展回访选区工作,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听取选民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2014年,县人大各代表小组以视察、考察、学习培训、听取乡镇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通报等形式,先后组织了2次代表小组活动。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136件,其中“A”类31件、“B”类70件、“C”类35件,编印成《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汇编》。代表建议交由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办理,对《关于整治农村赌博现象的建议》、《关于在初级中学设置心理咨询室的建议》和《关于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建议》3个重点建议进行了跟踪督办。建议县人民政府安排了50万元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解决了10件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的资金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核查情况报告,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率为74.3%。同时,制定了《南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制、限时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了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和问题的解决率。
      做好代表履职保障服务工作。扎实调研,精心指导,积极为各级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提供服务。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南涧县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文琴提出了《关于优先安排民族贫困地区南涧县城电网建设改造的建议》等4件建议,所提建议办理工作得到国家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国家能源局、南方电网公司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安排了南涧县2700多万元的县城电网升级改造项目。提出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为乡镇人大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创造了积极的条件。另外完成代表辞职补选工作,依据代表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年内受理17名县人大代表的辞职请求,适时作出补选县人大代表的决定,补选县人大代表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