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在昆签署 化解经贸摩擦
云南网讯(记者 赵岗)为帮助企业了解国际规则和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防范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化解经贸摩擦,6月13日,在昆举行的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上,中国贸促会与南盟工商会共同签署《中国-南亚法律合作共同宣言》。同时,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云南省经济经贸摩擦预警中心和中国贸促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也正式设立,这些举动标志着在用法律服务护航经贸活动的行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当天,来自南亚、东南亚,以及中国各省区,特别是贸促系统政界、商界、法律界、企业界,特别是学术界、新闻界的嘉宾共商面向南亚、东南亚涉及到商事法律服务的问题。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尹宗华、斯里兰卡国际贸易国务部长苏杰瓦·塞纳辛格、南盟工商会最高执行官祖拜尔·艾哈迈德·马利克等嘉宾参加出席了论坛并做了精彩讲演。
尹宗华:帮助企业了解国际规则
“未来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经贸合作的深化,需要靠法律的护航,特别需要政府完善、开放、透明、稳定、可预见的法律法规体系,企业需要熟悉、了解各个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内容。”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尹宗华介绍,像贸促会这样的工商机构,需要向广大企业及时地宣传、介绍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措施。
中国贸促会愿意与各国工商会一道加强法律合作、分享法律信息资源、共同致力于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化的商事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国际规则和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防范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依法维护企业的权益,对今天我们举行这样一个研讨会就是要为中国与南亚东南亚企业搭建一个有效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为此提出四点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探讨建立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法律服务机构联盟。中国贸促会愿意与各国工商会共同努力,加强各自国家法律服务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建立多双边法律专业委员会或者法律服务机构联盟,为各自国家法律服务机构开展机制化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一个管用的平台。
第二,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交流活动。例如,可以探讨共同编写有关国家经贸法律法规研究的系列报告,供广大企业参考使用,也可以共同举办经贸摩擦培训班,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会,帮助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了解南亚东南亚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最新发展动态,投资贸易最新市场动向,有效防范贸易投资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其他潜在的风险。
第三,探索扩大面向企业的法律咨询服务。针对企业不同的法律服务需求,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聚焦某一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为企业之间开展贸易投资、跨国经营、劳务合作、承包承包、办理国际结算等商事活动,提供应有的支持和顾问服务,便利贸易投资活动,提高企业国际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可以探讨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不同方式。我们非常希望与南亚东南亚各国工商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发挥各自在纠纷解决领域业务优势,采取磋商、对话、协调、仲裁等方式化解可能出现的经贸摩擦和纠纷。现在中国贸促会与菲律宾、缅甸、工商会签署了商事联合调解合作协议,我们欢迎与更多的南亚国家、工商机构开展类似的合作。
王树芬:防范和化解经贸摩擦
“可以预见随着辐射中心的建设深入推进,中国与周边国家,尤其是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合作将掀开历史性的崭新一页。”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芬说:“为此我提出3条建议。”
第一,充分发挥中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的平台作用。希望研讨会能长久持续地办下去,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使中国东南亚商事法律研讨会真正成为中国和南亚东南亚各国经贸合作与发展的有力推动者。也衷心希望各国各界相关人士能够积极参与研讨会,使研讨会成为中国南亚东南亚各国政界、商界、法律界、学术界进行法律交流、合作发展的高峰会。
第二,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云南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作用。通过开展商事法律咨询,中国与南亚东南亚法律研究商事调解、经贸摩擦预警、知识产权服务、培训交流等业务,促进深化中国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为企业开展经贸活动保驾护航。
第三,充分发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国际商会、云南省经贸摩擦预警中心的作用。通过信息传递、参与法律抗辩、发挥政府与民间对话平台作用、游说磋商、舆论宣传等开展摩擦应对工作,防范和化解经贸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