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单车使用事故多发 市消协发警示

11.12.2018  09:42

日前,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切忌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在楼梯间、过道、房间内等地充电。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前3季度国家质量专项监测评价结果,全国17地56家产品伤害监测哨点医院采集产品伤害信息11.6万例,产品伤害监测主要涉及产品最多的是汽车外其他交通运输工具(29865例),电动自行车就是其中之一。统计分析表明,消费者使用不当是引发突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基于此,昆明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应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要注意查看所购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日期、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等信息。要事先了解售后情况,购买时记得索要正式发票和售后服务卡等相关凭证,并妥善保管好发票、合格证、三包卡等凭证资料。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操作使用,应定期更换电池,要到正规商家购买匹配的电池,不要因贪图便宜选择劣质电池。不要混合使用不同品牌的充电器,如果充电器损坏,也应到正规商家购买。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切忌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在楼梯间、过道、房间内等地充电。(昆明日报 记者郭曼)